发布时间:2025-02-22 10:32:10    次浏览
本报4月9日讯(记者 郭斌)4月10日24时,大同市2014年—2015年度供热将落下帷幕。按照《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,“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25日至次年4月10日。”2014年—2015年度供热前,市热力公司根据天气变化提早做好各项安排,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区域,积极协调两大热源电厂,从2014年10月20日起至22日,全市具备供热条件的热力站开始陆续分期分批投入运行,伴随着热流的循环,广大市民提前感受到了家中逐步升起的温度。在锅炉供热区域,储备优质煤源,严格按照气候条件变化调整供热工作,满足群众供热需求。4月10日24时,2014年—2015年度供热全面结束。市热力公司同时提醒广大市民,尽管供热结束后,家中还有一定的余温,但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增添衣物,尤其是有老人、小孩的家庭,更要注意外出保暖,确保身体健康。